教学督导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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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春季学期对各教学单位任课教师要求的通知

时间:2024-02-29    浏览:

通知

各教学单位:

新学期、新气象, 为了保障良好的教学秩序,提升教学质量,保障教学顺利运转,根据《中文乱幕日产无线码一区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内商职院党发﹝2022﹞82号),结合各教学单位教学运行情况,特对任课教师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任课教师要按照期初中文乱幕日产无线码一区教务处统一下达的教学任务,按时上、下课,不得迟到、中途离岗、提前下课。未经允许不可私自调换任课教师与教学任务。

二、任课教师如因公因私不能正常授课,请务必上课前在教务管理系统的调课管理中办理调课手续,切勿事后补办手续。教师要准确填写课程变更前、后信息,原则上不允许9—10节课、周六、日补课。教学副主任要认真审核调课信息,及时审批,做好调课把关工作,教师要及时补授课程并将补课回执单上传系统,如未上传会显示补课缺学时状态,以此作为计算课酬的重要依据,教学督导评估中心将及时通报各教学单位调课时数,严格抽查教师补课结果。

三、任课教师如因教学需要、教学设备异常需要调整教学地点,长期调整需要提交申请说明、临时调整需要信息报备。

四、任课教师教学资料要求齐备,包括:教材、教学进度、课程标准、教案、课件、学生考勤表及成绩记录单,认真组织课堂教学,与学生勤互动、多关注,提升课堂抬头率,重视课堂管理,对频繁迟到、旷课、学生做好引导教育与学业预警,对玩手机、睡觉学生及时提醒并采取适当方式制止。

五、教学督导评估中心将以日通报、月汇报的形式,将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汇总、通报。

教学督导评估中心

2024年2月29日